安全质量检测类型可靠性检测
服务内容房屋检测
检测类型行业检测
检测项目厂房、民房、古建筑、宾馆等
检测范围全国
房屋安全鉴定的类别很多,
主要有: 1.房屋可靠性鉴定: (1)对结构建筑质量方面有怀疑的鉴定; (2)建筑物达到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 (3)增加房屋使用荷载或改变结构布置的鉴定; (4)建筑物改造、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 (5)建筑物出现结构性损伤的鉴定; (6)“三无”、“五无”工程的鉴定。
房屋的安全问题有哪些 ?
1、楼体不稳定。主要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以及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或者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前段时间出现的“楼歪歪”等现象就属于这种问题。
2、房顶或墙面渗漏。主要是由于防水工艺不完善、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导致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向楼下的水平或垂直渗漏。夏天雨水多时,或者厨房、卫生间用水量大时,渗漏会严重,这不但影响使用人的正常生活,破坏地面装修,还影响楼上楼下邻里关系。
3、墙皮脱落。墙体内部各砌块、层面之间连接不好,在压力、温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墙体整体抗压能力降低,表面粉刷层易于脱落。
4、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裂缝分为强度裂缝、沉降裂缝、温度裂缝、变形裂缝,产生的原因有材料强度不够,结构、墙体受力不均,抗拉、抗挤压强度不足,楼体不均匀沉降,建筑材料质次,砌筑后干燥不充分等。
房屋安全鉴定
在房屋检查的许多指标中,房屋质量鉴定安全检查的使用是很重要的项目。毕竟,每个人都是为了舒适和安全地购买房屋。在房屋安全检查中,有必要在许多方面进行详细房屋安全鉴定,以检查房屋的完整损坏程度和隐患。该项目的检查一般由的进行,检查结果可为房屋安全提供参考。
房屋使用的变化需要进行安全性
某些房屋的使用功能可能会发生变化,特别是一些历史建筑将被改造成商业街区。在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之后,需要房屋安全鉴定评估房屋的安全等级,以识别和评估房屋的使用功能。变更后的安全等级是否达到标准。
房屋危险指数检测
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一些房屋可能会部分损坏或倒塌。这些房屋安全鉴定将根据不同的风险指数分类为不同的风险等级。对于危险建筑物,需要对其房屋安全鉴定评估。风险指数用于检测是否需要纠正。
旧房改造前的技术鉴定
如果能在原有基础上翻新很多老房子,既可以节省成本和支出,同时又可以节省一些劳力,为建设方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但是,并非所有的老房子都有翻新的价值。需要在翻新之前对旧房子采取房屋安全鉴定评估,以查看翻新中是否有价值。只有符合要求的老房子才具有翻新的意义
房屋使用人要求不同,房屋鉴定报告类别也不同,具体类别分为以下五种:
1、房屋完损性鉴定报告
房屋完损性鉴定适用于农村危房排查、城乡危房排查等情况。检测内容为住房完损现况,住房偏斜监测,房屋相对沉降检验,房屋完损级别鉴定。
2、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
房屋安全性鉴定一般针对已发现安全隐患、危险迹象或其他需要评定安全性等级的房屋。除了完损检查、偏斜检验和相对沉降检测之外,还应包括中心线位置核查、构件规格大小、关键构件材质强度、安全系数测算分析、PKPM建模等。
3、房屋抗震性鉴定报告
房屋抗震性鉴定一般针对于房屋加层改造、扩建、改变使用用途等情况,它是在安全性报告的基础上,针对房屋做抗震验算和抗震评定。
4、灾后受损房屋鉴定报告
灾后受损房屋鉴定一般是针对受火灾、台风、雷击、雪灾、白蚁侵蚀、化学物品腐蚀及汽车撞击等灾害导致的房屋结构性损伤。一般对受损建筑的损伤情况、钢筋损伤及强度评估、混凝土强度评估、倾斜与沉降监测、承重结构的损伤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测了解。
5、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对建(构)筑物的质量进行检测鉴定,一般为初步竣工的建筑质量进行鉴定,针对建筑物的混凝土、钢筋强度、楼板厚度、钢材性能、焊缝质量、管材壁厚度等多项施工材料进行抽样参数调查检测,终通过验算来得出建筑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之内。
房屋安全性检测
检测用途
通过调查、现场检测、结构分析验算、对房屋安全性进行鉴定,主要适用于已发现安全隐患、危险迹象或其他需要评定安全性等级的房屋。
检测项目
检查房屋结构损坏状况,分析判断房屋安危的过程。
适用范围
已发现危险迹象的的房屋。
检测内容及过程
主要检测参数有:
倾斜、沉降、裂缝、地基基础、砌体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钢结构构件等,各参数的检测一般为现场检测。
非现场检测项目有:
a.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测中,混凝土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b.钢结构构件检测中,钢材抗拉强度试验法检测钢材试件抗拉强度,钢材弯曲强度试验方法检 测钢材试件弯曲变形能力。 c.木结构构件检测中,木材顺纹抗压、抗拉、抗剪强度试验,木材抗弯强度及弹性模量试验,木材横纹抗压强度试验。
房屋质量鉴定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2)重要建筑物需要进行定期检查时,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前,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
(4)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时,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
(5)建筑物扩建、改造前,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进一步的决策或加固设计提供建议。
(6)受自然灾害、化学腐蚀、意外撞击、地基变形等原因导致建筑物结构损伤后,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进一步的决策或加固设计提供建议。
(7)对其它怀疑其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的各类建筑,对建筑物进行检测、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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