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类型安全质量检测
报告周期6-7天
检测范围全国
鉴定范围厂房、民房、古建筑、宾馆
服务内容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服务范围:
1、性质:既有建筑、在建工程、烂尾楼等;
2、功能: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古建筑等;
3、结构: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混合结构、排架结构、钢结构、筒体结构、石砌体结构、大跨度空间结构;
4、楼层: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检测内容:
1、针对承重结构系统、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三个组合项目进行厂房承重检测。
2、依据《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的规定,采用钻芯法检测梁、柱的混凝土强度。
3、按照《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的规定,采用磁感仪检测梁、板及柱的钢筋配置情况。
4、根据《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的规定,检查裂缝的宽度、裂缝位置及裂缝的分布情况。
5、检测钢筋混凝土梁、柱的几何尺寸及楼板的厚度,对平面布置、轴线尺寸及层高进行检测;
6、检查建筑物的外观质量。
7、其他需要检测的项目。

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内容:
1、安全(可靠 )性检测鉴定
⑴ 对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检测鉴定;
a、结构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出现不均匀沉降、滑移、变形等;上部承重结构出现开裂、变形、破损、风化、碳化、腐蚀等;围护系统有出现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的变形、开裂、破损等。
b、主体工程质量:包括混凝土结构以及砖混结构工程的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钢筋布置情况、截面尺寸、结构布置、钢筋强度、混凝土构件内部缺陷、砖砌体强度、砌筑砂浆强度及施工工艺等;钢结构工程的钢材性能、施工工艺、截面尺寸、结构布置、螺栓节点强度、焊缝质量、涂层厚度等。
⑵ 对房屋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装修前及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检测鉴定或装修加固改造后的验收检测鉴定。
2、施工周边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
包括对房产、土建、隧道、基坑、地铁、桥梁、河涌及爆破平整等工程施工周边的房屋检测鉴定,施工前主要对(规范内)周边房屋的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及安全性进行检测评定,施工后对房屋的受损原因及受损程度进行检测评定,并为出现的损坏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3、结构检测鉴定
⑴ 构筑物(包括烟囱、水塔、冷却塔、通廊等)检测鉴定。
⑵ 桥梁、公路等检测鉴定。

主体倾斜观测点和测站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从建筑外部观测时,测站点的点位应选在与倾斜方向成正交的方向线上距照准目标1.5~2.0倍目标高度的固定位置。当利用建筑内部竖向通道观测时,可将通道底部中心点作为测站点;
2. 对于整体倾斜,观测点及底部固定点应沿着对应测站点的建筑主体竖直线,在顶部和底部上下对应布设;对于分层倾斜,应按分层部位上下对应布设;
3 .按前方交会法布设的测站点,基线端点的选设应顾及测距或长度丈量的要求。按方向线水平角法布设的测站点,应设置好定向点。
鉴定房屋都需要鉴定哪些类目?
1、施工周边的房屋 ** 鉴定;
2、 房屋可靠性的鉴定;
3、 房屋完损的等级的评定;
4、 房屋装修的质量的检测和鉴定;
5、 自然灾害损坏房屋的检测鉴定;
6、 超过使用年限的房屋损坏鉴定;
7、 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的鉴定;
8、 五无工程房屋的检测鉴定五无工程房屋质量检测鉴定;
9、 特种营业的房屋质量安全年审的鉴定;
10、公共场所及特种营业场所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等安全鉴定;
11、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房屋可靠性鉴定;
12、建筑物的年限鉴定;
13、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鉴定;
14、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可靠性鉴定;
15、司法仲裁委托鉴定;
16、房屋地基基础下沉定期监测;
17、灾后建筑物鉴定;
18、钢结构工程等各种大型及结构形式房屋的可靠性鉴定;
19、校舍抗震鉴定;
20、图纸复合、板楼承载能力验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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